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7日电 长虹能源(920239.BJ)近日发布《2026年目标股份发行募集说明书(草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3亿元(含)。扣除发行成本后的总额将用于在马来西亚建设高倍率锂电池生产基地、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本次发行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法人、个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本次发行经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后根据证监会的规定,本次发行的最终标的将根据标的公司的发行价格,根据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经董事会批准并与保荐人(总经理)协商后由股东大会确定。本次发行,各发行人均以相同价格现金认购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为特定用途。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工作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以上。本次发行数量按发行价格除以募集资金总额确定,不超过4500万股(含本金)。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4.72%,不超过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按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最终发行金额上限以中国证监会登记批准的发行金额上限为准。截至招股说明书草案截止日,本次发行的具体目标尚未确定。我们将在发行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认购我们特定用途股票是否最终形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有限公司,实际管理人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发行前,长虹集团持有长虹能源1股。持有公司股份1,115.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5%。符合截至发行限额4500万股,发行完成后长虹集团持股比例为48.95%,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因此,本次提议不会导致公司管理层发生任何变动。长虹能源还披露了过去五年来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SEK)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 2022年1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向公司发出《关于对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纠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内幕交易防范和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内幕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存在设计缺陷。 2. 格式文本中缺少一个重要元素。 3、未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工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89号)第三条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6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告》(北京证券报)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2021)39号)及本指引所附的《内幕信息报送文件及要求》。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定》(证监会通知(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2024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通知公司决定向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出警告信。该公司相关公告显示,生产线存在缺陷,故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捷川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向设备供应商提出责任索赔。调查发现,信息披露及后处理公司对其生产设施质量问题的报告不完整、不充分,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并·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将此事记入期货诚信档案。2025年1月1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发布了《关于对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根据《关于批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函》(上市公司管理部监管字[2025]002号)规定,公司及时任总裁莫文伟、时任董事秘书吴志春、时任财务总监沉云安采取了口头警告的自律措施。根据《关于核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20]3697号文授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310.77万元普通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的新股)的资格。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投资者共发行1,196万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的156万股)。合格投资者发行价格为22.58元/股。征收金额合计27005.68万元。扣除免税发行费用1218.9万元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5,787.59万元。截至2021年3月1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收到。不含税发行费扣除认购及保荐费891.7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金额为26,113.98万元。收入到账已经二号验资报告核实。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据南方财经网了解,公司2023年1月至9月分别实现收入27.97亿元、36.71亿元、32.49亿元。 2024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实现盈余1.97亿元,2025年1月至9月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实现盈余公司净利润达到1.77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53.09亿元,负债总额46.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6.54%,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2亿元。
(编辑:魏敬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