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张某受贿案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的相关细节。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张木猛2013年至2023年期间,为推广山东省某制药公司生产的铁枝皮复方制剂,向秦皇岛市山海关人民医院多名医护人员行贿、补助共计36万余元。其中,张某向该院妇产科主任行贿15.69万余元,并责令其在诊疗活动中推荐该药物。他向某门诊药房主任行贿25000余元,换取药品剂量统计数据。随后,他向两名皮肤科医生行贿18.3万余元,以增加处方药的用量。 2024年10月,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判处Z以行贿罪、受贿罪对非国家公职人员罪,判处杭木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国家医保局表示,本次事件暴露的药价上涨问题将继续侵犯患者权益和医保基金。目前,这一事件被报道为医药商业贿赂案的根源。国家医保局将责令河北省医保局依据价格请求信用评价体系,对涉事山东医药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和处置,必要时采取限制入网和配送等措施。 (经济日报吴佳佳报道)
(编辑:秦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