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重庆璧山分行因未对相关贷款进行“三检”违法被罚款。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2日电 国家金融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江津市金融监管局处罚的桔字[2026]1号行政处罚公示表》显示,对交通银行重庆璧山分行贷款未进行“三重检查”,贷款资金被挪用。江津市金融监督局对该分行处以30万元罚款。当时,谭鑫先生被江津市金融监管局对谭鑫发出警告。原文是下一篇。
(编辑:魏敬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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